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
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
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
各设区市人事局、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人事部办公厅《关于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09〕150号)文件,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:
一、合格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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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名称 |
试卷满分 |
合格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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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|
120 |
7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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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|
140 |
8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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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|
100 |
6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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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|
土建 |
100 |
6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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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|
安装 |
100 |
60 |
二、我省陈坪等110人成绩合格(名单附后),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,现予以公布。
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,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。
福建省公务员局
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二○一○年一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