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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须知
发布日期: 2018/8/23 阅读次数2460
1.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准确填报报考信息,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合法性承担责任。
2.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,方为报名成功。
3.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“考场规则”,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,参加考试。
4.考生应诚信参考,自觉遵守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1号),在考试结束后,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。
5.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(每4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),参加4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考全科)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参加3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免一科)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参加2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免二科)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方可获得资格证书。
6.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(级别为考全科)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,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,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9年,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,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。
7. 城乡规划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,其他三个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。考生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:
(1)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(试卷封二)和作答须知(专用答题卡首页);
(2)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;
(3)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。
考生应考时,应携带黑色墨水笔、2B铅笔、橡皮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。考场上备有草稿纸,供考生索取,考后收回。 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、电子手表、平板电脑、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;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(及闹铃),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,不得带至座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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